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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04-15 12:22:18 | 飞智网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邮编:257091)。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单独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1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总分为200分,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需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我校单独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单独招生简章公布。

  第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12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5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参加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网址:http://ddzs.dyxy.edu.cn)进行信息确认与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安排

  考生本人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时间和要求,到东营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专业类别、退役军人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普通类、校企合作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意愿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8060069

  招生网址:http:// www.dyxy.edu.cn/s.php/zs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纪检监察组。

  第九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13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590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60人,具体专业及类别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s://zs.sdjtzyxy.com。

  第五章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缴费时间:2022年2月22日8:00-17:00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平台:(https://sdjtzyxy-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考生登录后,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交报名考试费80元。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 报考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综合卷。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3)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2.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飞智网

考生类别

227

上午

900-1100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综合卷)

网上考试

中职毕业生、

社会人员

下午

1400-15:30

素质测试

网上考试

退役士兵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3.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考生类别

227

下午1400-15:30

素质测试

网上考试

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七条 模拟考试

  请报考我校的单独招生考生于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综合评价考生和退役士兵下午14:00-15:30通过考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和流程。

  第十八条 免试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志愿清,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次按照考生的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测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学校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独招生类、退役士兵类单独划线录取。

  第二十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

  报名缴费咨询电话: 0536-8781827

  考试咨询电话:0536-8781999

  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1830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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