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6 16:00:31 | 飞智网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8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00人,退役军人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报名、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于于2021年12月27日一 12月31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dlvtc.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报名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缴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月25日至27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dlvtc.cn)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http://58.59.7.189:28020/login)进行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退役士兵和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2022年3月6日-20日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学院奖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奖学金16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退役军人资助政策:2022年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纪检监察组。
第九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13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590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60人,具体专业及类别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s://zs.sdjtzyxy.com。
第五章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缴费时间:2022年2月22日8:00-17:00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平台:(https://sdjtzyxy-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考生登录后,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交报名考试费80元。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 报考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综合卷。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3)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2.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
2月27日 |
上午 9:00-11:00 |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综合卷) |
网上考试 |
中职毕业生、 社会人员 |
下午 14:00-15:30 |
素质测试 |
网上考试 |
退役士兵 |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3.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飞智网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2月27日 下午14:00-15:30 |
素质测试 |
网上考试 |
高中应届毕业生 |
第十七条 模拟考试
请报考我校的单独招生考生于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综合评价考生和退役士兵下午14:00-15:30通过考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和流程。
第十八条 免试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志愿清,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次按照考生的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测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学校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独招生类、退役士兵类单独划线录取。
第二十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
报名缴费咨询电话: 0536-8781827
考试咨询电话:0536-8781999
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1830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3-04-29 06:23:01
2023-04-29 00:46:10
2023-04-28 18:31:46
2023-08-27 20:13:41
2023-08-21 15:24:49
2023-05-30 16: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