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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04-16 16:28:19 | 飞智网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志愿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院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具体情况,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单独招生总计划1200人,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55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招考对象:已经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招考对象:已经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lwvc.edu.cn/)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具体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缴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和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单独招生考试形式及分值: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形式及分值:采用“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430分。其中素质考试由学院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

  考试时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时间均为:2022年2月27日。

  准考证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学院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各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成绩还相等,则参考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测试等级,合格等级科目数量多者优先。

  计划调整原则: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院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考生被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wvc.edu.cn)、单独招生网(http://zs.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院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六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院网址:http://www.lwvc.edu.cn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3250人,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第七条 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的链接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只可选报1所高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不能兼报,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21月5-7日需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70元/生,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80元/生,综合评价招生120元/生(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费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准考证查询及考试

1.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2022年2月22日起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查询准考证信息。

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及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素质测试、综合评价考试原则上采用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具体以省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4.考前准备:考生须在20222月23日前准备好考试相关的设备及物品。主要有: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或带有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纸张、签字笔等,下载好考试系统要求的浏览器等软件,保证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5.模拟测试:20222月24日-25日,学校开通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20222月28日-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2年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考前须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考试过程中不得间断、切换测试信号。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笔试分值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单独招生面向退役军人类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满分为7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75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情况赋分,占比60%。

素质测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卷面总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对线上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类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对本人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通过电话0535-8609070向我校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和夏季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飞智网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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