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6 18:30:22 | 飞智网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300人(普通类290人,退役军人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网址:https://zs.sdwm.edu.cn/info/1016/1733.htm)
第五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身高173-185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均匀,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口拙等,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请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内按时填报志愿)。
(四)填报志愿
1.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需登录学院网站办理网上缴费,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后方可参加测试。学院根据《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wm.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免试生相关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wm.edu.cn有关通知。
第六章 考核测试
第十四条 考核说明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
考核科目及形式:
招生类别 |
考核科目 |
考试形式 |
满分 |
普通类(除空中乘务专业) |
语文(100分)+英语(100分)。 |
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 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
200分 |
空中乘务 专业 |
文化素质测试(100分)+面试(100分)。 |
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 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
200分 |
2.专业技能测试。
2022年单独招生中专业技能测试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退役军人类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类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进行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测试内容:素质测试(200分),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素质测试成绩2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
素质测试考核科目及形式:
招生类别 |
考核科目 |
考试形式 |
满分 |
普通专业(除空中乘务专业) |
语文(100分)+英语(100分)。 |
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 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
200分 |
空中乘务 专业 |
素质测试(100分)+面试(100分)。 |
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 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
200分飞智网 |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院分招生类别根据报考人数按不超出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退役军人类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
第十六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类考生录取后编入全日制班级,学制三年。
第十九条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六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
学院网址:www.sdwm.edu.cn
电子邮箱:sdwmzsb@126.com
咨询QQ群:1079902685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审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限额编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条报考条件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单设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计划,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普通类执行。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前)。
第十一条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wut.cn)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100元。各类考生具体报名方式、考试须知及相关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
第十二条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志愿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待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5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六章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测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单独招生不再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成绩占比60%。
三、运动专长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形式及分值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运动专长类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3.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001。
第十七条 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山东协和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等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2023-05-09 03:25:48
2023-04-29 06:23:01
2023-04-28 18:31:46
2023-08-27 20:13:41
2023-08-21 15:24:49
2023-04-28 18: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