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6 20:04:22 | 飞智网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8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00人,退役军人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报名、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于于2021年12月27日一 12月31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dlvtc.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报名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缴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月25日至27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dlvtc.cn)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http://58.59.7.189:28020/login)进行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退役士兵和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2022年3月6日-20日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学院奖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奖学金16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退役军人资助政策:2022年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按照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滨海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智慧南二街58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我院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000人(含退役军人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共计2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布。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要求,进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考核认定及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我院独立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及素质测试(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素质测试),由教务与科研处全面负责考务安排,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总成绩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需考生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考试的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素质成绩由考生所在高中学校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具体办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2月27日-3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以学院官网公布为主。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单独招生分类别按照考试人数的90%划定录取控制线,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试人数的90%划定录取控制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所报志愿不能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所报志愿只有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只能调剂到普通类专业进行录取;若所报志愿中既填报普通类专业也填报校企合作类专业,符合条件的优先调剂到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无法满足录取时,再调剂到校企合作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除外)进行录取;若所报志愿中只有校企合作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只能调剂到校企合作专业(除空中乘务外)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考生只在对应春季高考类别专业进行调剂。
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
3.空中乘务专业需具有我院合作方面试合格证且成绩达到要求方能录取。
4.除招收退役士兵专业外,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科低于70分不予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技能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6.免试入学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之间计划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申诉电话:0536-2931605 3089628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奖、贷、勤、助、补、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时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一般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完成;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将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828 传真:0536-3089628
监督电话:0536-3089100 邮编:261061
网址:https://www.sdcit.edu.cn/ Email:zjc@sdci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按照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按照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按照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
2023-05-09 03:25:48
2023-04-29 06:23:01
2023-04-28 18:31:46
2023-08-27 20:13:41
2023-05-29 03:21:52
2023-04-28 18: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