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8 09:45:01 | 飞智网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100人(含退役军人类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2.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3.报考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成绩前8名。
4.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免试条件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填报我校一个专业,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tvu.sd.cn),查看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并根据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 考试时间及科目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考试科目:
(1)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tvu.sd.cn)查询,满分230分。
(2)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tvu.sd.cn)查询。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类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办法、分值、时长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
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 2017〕 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
拟报考运动专长、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网上提交身份证及有关证书扫描件,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联系人:曹老师,电话:18663589909,刘老师,电话:17706352567。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视频(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13701876@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635-8334325。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2.学校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七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办咨询电话:0635-8334937 ,8334338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zyjsxyzsc@lc.shandong.cn
学校网址:http://www.lctvu.sd.cn
招生信息网:http://zsjyw.lcvt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一)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合理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原则上一个招生专业对应一个专业类别,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需扩大对应专业类别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各高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由各高校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箱xsc@shandong.cn。
(四)各招生高校要根据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一个专业对应两个专业类别的要分别安排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三、考试工作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慎细实做好各方面工作。高校要加强命题工作统一管理,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要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严防命题错误。要加强题库建设,切实考察考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2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2022年2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四、录取程序
(一)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后,应于2022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安排)。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招生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等途径明确告知考生。
高校要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数据信息,确保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将严肃追责。
(二)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五、招生章程
(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
(二)高校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邮箱xsc@shandong.cn。未经审核不得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六、监督管理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流程,加强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招生高校的文化素质考试、素质测试或面试等所有考试招生环节不得委托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高校组织的同一招生类型、同一招生专业的考试时间须一致。要建立和完善招生、专家、纪检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等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我厅将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实行动态管理,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招生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在招生中以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对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
(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飞智网
(二)招收具有运动专长考生的高校可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5号)制定专门招生办法。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高中阶段学校,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附件: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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