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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

2023-04-18 23:19:01 | 飞智网

潍坊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潍坊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 号)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潍坊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39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潍坊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为800人,其中,普通类650人,退役士兵类150人;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1000人。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om/)、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专业类别填报专业,填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四)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31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我院可选报3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相关通知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学院对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素质测试或面试。学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十九条 关于考试方式等其他具体信息,将通过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om/)、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1.单独招生录取:按春考类别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春考类别间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按照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4.免试考生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om/)“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 2022年3 月1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原件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邮编:261043),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3116807689@qq.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6.考生录取后,不得参加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2年夏季、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申诉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3083621。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颁布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潍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传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学院网址:http://www.sdwfvc.com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sdwfvc.com

  邮政编码:262737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审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限额编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条报考条件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单设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计划,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普通类执行。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前)。

  第十一条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飞智网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wut.cn)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100元。各类考生具体报名方式、考试须知及相关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

  第十二条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志愿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待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5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六章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测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单独招生不再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成绩占比60%。

  三、运动专长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形式及分值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运动专长类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3.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001。

  第十七条 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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