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10:17:50 | 飞智网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24
第五条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133612952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新专业目录为准,单独招生计划37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60人。
第十一条 公布途径:通过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
1.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海洋化工技术、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4)考生须身心健康。
(5)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6)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2.体检: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填报志愿平台管理(网址:
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4.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2月24日-2月25日,考生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网址:www.zsc.qtc.edu.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后下载准考证、考试要求及相关说明等。未缴纳费用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5.考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月26日9:00。请提前关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相关通知。
第十三条 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认可测试成绩。测试安排在2022年3月6日-3月20日进行。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2.文化素质考试。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2月27日参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2年2月16日中午12:00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2年2月16日中午12:00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2月28日参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方案请于2022年2月16日中午12:00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组织网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2.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4.免试录取:严格执行山东省相关政策要求。具体条件和工作流程等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5.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优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各专业根据实际申请免试人数综合调剂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3月31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及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优先录取资格)审查,凡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
已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招生网址及咨询电话
网址:www.zsc.qtc.edu.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
单独招生各专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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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部 |
专业名称 |
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
咨询电话 |
海尔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机械制造、机电技术 |
0532-86106036 |
旅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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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6105301 |
茶艺与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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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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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财税 |
0532-86108430 |
教育学院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0532-86101323 |
|
艺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工程、服装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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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6105253 |
空中乘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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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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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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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飞智网 |
公共服务与管理 |
0532-8610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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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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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部 |
专业名称 |
咨询电话 |
信息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0532-86105637 |
生物与化工学院 |
海洋化工生产技术 |
0532-86105587 |
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服务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办学) |
0532-86105301 |
商学院 |
0532-86108430 |
|
艺术学院 |
空中乘务 |
0532-86105253 |
基础教学部 |
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 |
0532-86105032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纪检监察组。
第九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13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590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60人,具体专业及类别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s://zs.sdjtzyxy.com。
第五章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缴费时间:2022年2月22日8:00-17:00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平台:(https://sdjtzyxy-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考生登录后,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交报名考试费80元。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 报考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综合卷。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3)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2.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
2月27日 |
上午 9:00-11:00 |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综合卷) |
网上考试 |
中职毕业生、 社会人员 |
下午 14:00-15:30 |
素质测试 |
网上考试 |
退役士兵 |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3.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2月27日 下午14:00-15:30 |
素质测试 |
网上考试 |
高中应届毕业生 |
第十七条 模拟考试
请报考我校的单独招生考生于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综合评价考生和退役士兵下午14:00-15:30通过考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和流程。
第十八条 免试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志愿清,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次按照考生的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测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学校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独招生类、退役士兵类单独划线录取。
第二十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
报名缴费咨询电话: 0536-8781827
考试咨询电话:0536-8781999
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1830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青岛滨海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青岛滨海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2022年在部分高职(专科)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为使我校2022年单独招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青岛滨海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青岛滨海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2022年在部分高职(专科)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为使我校2022年单独招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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