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11:21:26 | 飞智网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 号),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94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9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60人。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五章 报名要求和考试安排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填报我校三个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 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
所有准备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和打印准考证,届时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dshxy.cn,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官网通知。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
1.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专业技能
文化素质由学校组织,主要考察考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技能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学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2.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3月1日
3.分值:总分430 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的具体内容、标准、形式等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3月1日
3.分值: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占60%,素质测试占40%。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形式(线上或线下)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线。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线。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
允许调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间计划和专业间计划。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提出预录名单,交由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
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申诉。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今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经我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新荣记公费班)、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新荣记公费班)专业考生入学后需参加企业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须转入其它专业。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3139188 83139177
投诉监督电话:0531-83139188
传 真:0531-83139188
学院网址:http://www.sdshxy.cn
邮政编码:250316
电子信箱:suu_2013@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网站:http://www.sdshxy.cn以及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飞智网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审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限额编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条报考条件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单设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计划,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普通类执行。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前)。
第十一条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wut.cn)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100元。各类考生具体报名方式、考试须知及相关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
第十二条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志愿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待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5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六章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测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单独招生不再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成绩占比60%。
三、运动专长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形式及分值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运动专长类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3.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001。
第十七条 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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