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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04-19 11:53:25 | 飞智网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四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管理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第八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核工作。

  第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素质测试采用线下测试方式,并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老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若因不可抗力,无法组织线下测试,将调整为线上测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50人(含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20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招生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

  第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考试办法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护理(订单培养,大连雅风国际教育,日本就业)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改学日语

  2.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专业(订单培养,大连雅风国际教育,日本就业)外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因行业特点限男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七条 报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报名时考生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2237开头)及学院要求的相关信息。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考试费应于2022年1月3日-2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缴纳, 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录取资格。2022年2月18日-26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九条 考试安排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除外)。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9:00至11:00。

  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

  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2月27日8:00前凭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集合参与抽签并面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3.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

  由学院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评分出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

  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9:00至11:00。

  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按“退役士兵”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综合评价招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飞智网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 5391919 5650669

  传 真:0632-5391918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0632- 5650850

  邮 箱:zzkjzs@126.com

  网 址:www.zzkjxy.com

  微信公众号:zzkjxy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3250人,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第七条 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的链接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只可选报1所高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不能兼报,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21月5-7日需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70元/生,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80元/生,综合评价招生120元/生(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费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准考证查询及考试

1.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2022年2月22日起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查询准考证信息。

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及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素质测试、综合评价考试原则上采用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具体以省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4.考前准备:考生须在20222月23日前准备好考试相关的设备及物品。主要有: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或带有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纸张、签字笔等,下载好考试系统要求的浏览器等软件,保证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5.模拟测试:20222月24日-25日,学校开通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20222月28日-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2年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考前须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考试过程中不得间断、切换测试信号。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笔试分值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单独招生面向退役军人类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满分为7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75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情况赋分,占比60%。

素质测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卷面总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对线上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类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对本人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通过电话0535-8609070向我校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和夏季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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