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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

2023-04-19 22:08:58 | 飞智网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条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种考试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二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校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538-8396666。

  学校将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及体检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1.报考条件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260人,其中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300人。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考生录取后,在校修业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于同分考生,单独招生类优先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招生类优先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从高至低录取。

  (三)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临床医学专业按原始计划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到其他志愿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按退档处理。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六)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七)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对复查中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报名方式及缴费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我校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我校官网(www.6789.com.cn)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逾期不予补报。

  第二十二条 报名后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

  第二十三条 信息确认及测试

  (一)考生必须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信息确认,网上办理“信息确认”手续,验证相关材料,取得准考信息。

  (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信息确认者,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第二十四条 考试办法及安排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8日,考试地点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测试地点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我校将于2022年2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测试地点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二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二)考试: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校考试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评分:依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五)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考生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考生素质测试成绩占30%(由阅卷老师依据标准答案评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38-8396666

  学校网址:http://www.6789.com.cn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审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限额编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飞智网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条报考条件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单设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计划,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普通类执行。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前)。

  第十一条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wut.cn)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100元。各类考生具体报名方式、考试须知及相关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

  第十二条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志愿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待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5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六章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测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单独招生不再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成绩占比60%。

  三、运动专长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形式及分值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运动专长类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3.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001。

  第十七条 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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