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1 00:25:08 | 飞智网
2022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
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 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5cm;男生173 cm—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 师范 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代码:510206),系与安博思华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建,我校在学费标准之外另收技能培训费20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H,批准 书 编号:PDE13HU3A2020113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2.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4.我校通过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帮扶贫困生。
5.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飞智网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023-67607155(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176752981@qq.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1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 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 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和023-67613088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 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邮编:400021)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344186882@qq.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代码为:4150010870。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Chongqing Aerospace Polytechnic)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
1983年4月,西南航天职工大学成立,先后易名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2008年3月,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江北校区、江津校区,共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37个专科专业。
师资力量及教学建设:
根据2015年12月12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12人,教授19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84人,讲师、工程师14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5人。其中享受航天部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职教先进个人1人,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国家和市级专家库成员4人。
学院还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聘任3位两院院士担任特聘教授,聘请航天军工等企事业单位百余名技术、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目前,学院还有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34个和8个通识课程教研室。其中有6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2个航天七院金牌班组。
根据2015年12月12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已建成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重庆市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重庆市高职示范专业4个,重庆市高职特色专业2个。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课程12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3门,市级资源共享课2门。完成国家规划教材15部,重庆市教学成果奖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目) 。
学院拥有13个校内实训基地(含 90个实验实训室),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重庆市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学院依托航天企业和重庆地方企业,建设了106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以上就是飞智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其前身为由重庆市化学工业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的重庆化工职工大学.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兴建于1964年,2010年4月经重庆市市人民政府准许.国家教育部办理备案改革为高等职业院校,并经重庆市政府部门准许.国家人力社保部办理备案增挂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品牌。学校占地面积638亩,建筑面积18.99万平方。目前江北.长寿2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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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学校简介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几十年来历经沧桑,办学历史悠久,其一直坚持自己独有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技能型人才。学校自建校以来,获得了许多的荣誉奖项,是一所非常不错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实训基地(室)200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8个、实训室21个),生产性实训基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其前身为由重庆市化学工业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的重庆化工职工大学.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兴建于1964年,2010年4月经重庆市市人民政府准许.国家教育部办理备案改革为高等职业院校,并经重庆市政府部门准许.国家人力社保部办理备案增挂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品牌。学校占地面积638亩,建筑面积18.99万平方。目前江北.长寿2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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