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飞智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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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邮编是多少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编为318000,该校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教育部指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新兴现代化港口城市台州市 开发区,占地 619 亩。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气系、计算机系、土木系、生化系、投资理财系、
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外语系、公共管理系、体艺部、艺术学院和成人
教育学院。现有 30 个专业,文理兼容,其中
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与
电气自动化技术两个专业是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浙江省重点专业,在校生 7000 多人,面向浙苏赣闽皖豫六省招生。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勇于创新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 364 名,其中硕士和博士 193 名,副高以上职称 116 名和“双师型”教师 139 名 。与新加坡哈福特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北京大学 、 浙江工业大学 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学校已建成 98 个现代化校内实验实训中心,与 63 家明星企业建立了与就业挂钩的校外实习基地。2006、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均为 99% 。
学校坚持“高教性、职教性、地方性”的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紧密结合区域主导产业, 以培养“技文双馨、和谐发展”人才为目标,以“一体两翼三同步”为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两个重点,弘扬“砺志创业、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浙江省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与高等技术应用研发推广基地。
办学特色与比较优势
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学校;
高起点彰显工科高校特色,拥有两个省部级重点专业;
浙江省政府首批批准正式成立的四所高职院校之一;
全面实施“一体两翼三同步”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两个重点;
双师型师资和先进教学设备, 确保毕业生拥有领先技术品质;
能力本位型与产学连体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动手能力和适应性强;
根据市场定专业,紧扣企业设课程,针对岗位练技能,毕业生就业率高;
台州成功的创业人文环境,为学生成就事业提供独特的优势与广阔舞台;
丰富的勤工俭学岗位与学 校奖助学体系,为贫困学子提供自信与成才的空间;
学校东邻市政府、市 民广场、购物中心与十里文化长廊,南连国家网球训练基地和体育馆,西接东方太阳城和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北壤 浙江大学 台州研究院和台州客运中心,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和在建火车站均在 10 公里环线内,属台州市中心区,学习生活十分便利。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五邑路683号
邮政编码:5290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内: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
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
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原则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9900元、理科类每生每年1030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1500元。住宿费:8人间1100元/人/年、6人间1500元/人/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表现出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按各系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评选。一等奖:3000元/人/学年,二等奖:1500元/人/学年,三等奖:500元/人/学年。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
3、助贷措施:(1)帮助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学年,用于当学年的学费或住宿费。(2)我院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逸豪酒店、丽宫酒店等二十几家企业共同建立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节假日时间参加工作。学院为了帮扶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蔡永立
监督电话:0750-3073883
传 真:0750-3073890
电子邮箱:jmcyL@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50-3963333、3073886
传 真:0750-3072288
电子邮箱: GDNFXY@126.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于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委托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750-3073882
,该校联系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五邑路683号、邮编为529080、联系邮箱为gdnfxy@126.com。
一、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750-3073882,该校联系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五邑路683号、邮编为529080、联系邮箱为gdnfxy@126.com。
二、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一、协助学院研究并提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学院教学工作计划。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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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日常教学的组织、运行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成果评奖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研究、运行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十、会同图书馆,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工作。
十二、会同招生就业处,协助学院制订各专业招生计划。
十三、核定教学系(部)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广东省二类品牌专业:会计、软件技术
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专业群、大数据专业群立项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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