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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2024-03-07 17:23:50 | 飞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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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邮编是多少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编为215009,该校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是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江苏省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其前身是1911年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私立博习医院护士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主校区位于秀丽的石湖之畔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其他两个校区分别在苏州古城区的书院巷和古镇木渎。学院共占地50.2万平方米(753亩),建筑面积35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全院教职工近800人,高级职称比例40%,硕博士比例近73%。独立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拥有教育部行指委和专委会委员6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和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教学名师1名。

学院设社科部、体育部、基础部、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系、眼视光系和酒店管理系,是江苏省医药卫生职教集团秘书处和江苏省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室挂靠单位,以及商务部指定的外派医护人员培训基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会计、酒店管理等17个专业。院外拥有70余家稳定的三级甲等实习医院以及26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临床见习和实习提供了良好条件。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和台湾、香港地区的有关院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学院重视学生的职业素质的养成,强化实践教学。毕业生以态度好、适应快、能力强在社会上受到广泛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好。

近几年来,学院主动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学生报到率、录取分数线、年终就业率、学生满意度及就业质量在省内均名列前茅,呈现明显的“三高一低”现象,即年终就业率高、对口就业率高、对母校满意度高,离职率低。

百年风雨,百年积淀。学院连续十五年荣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为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江苏省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优秀、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高职院校后勤行业先进单位、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苏省纪委“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江苏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江苏省先进高校科协、江苏省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 (健康教育)基地”、“苏州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百年学府,薪火相传。苏卫人正秉承“敬人敬业、至精至诚”的学院精神,与时俱进、紧抓机遇、锐意改革,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国内同类院校起示范作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医药卫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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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苏 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考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25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主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0-1号(凤凰西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29号(汉中路校区)。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目前是省会南京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办医学类高职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学校依托行业资源,开设 医药 卫生类热门专业,紧密对接医疗卫生和健康产业, 毕业 生 就业率 就业质量双高。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招就办)。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助产、放射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护理、助产专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还需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助产专业建议女生填报。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且仅对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别均低于其他有志愿的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1+2”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3+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准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 以苏价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 农林 类2200、医学类6200。学生公寓住宿费以苏价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对录取超过5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分排名前5%的新生,给予“新生 励志 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和每人每年5000元。此外,学校设立校奖学金(800元-2000元不等)。学校与企业合作设立“三创”奖学金。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新生绿色通道。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在校申请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在入校后根据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300元-4300元不等)。学校设立“学院助学金”、“爱心超市”公益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学校每学期对特困生及发生突发事件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或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黄山岭路69号;邮政编码: 211 800;招生咨询电话:02568172882、02568172899;电子信箱:jswsjkzb@163.com;招生监督电话:025-68170912;招生监督邮箱:jkxyjw@163.com;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就办)负责解释。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515-88159170、0515-88159210,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为224005、联系邮箱为ycwykaoshi@126.com。

二、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简介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 医学专科学校 、盐城 中医专科学校 ,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 盐城卫生学校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 五年制高职招生 ,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在省卫计委党组、省教育厅党组和盐城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学校党委团结带领全校党员和师生员工,认真落实第二次党员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综合改革,推进质量内涵建设,砥砺奋进,勇攀高峰,学校跻身全国卫生高职专科院校第11名,成为江苏省唯一一所四星级卫生类高职院校(依据《2018年中国高职专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2017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首次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高职)排行榜》中,我校位居全国卫生高职院校第一,初步达到了国内一流卫生高职院的目标。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盐城。有解放、建军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94亩,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 总值超6亿元,教学设备总值1亿多元,图书馆藏书53.51万册。目前,有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学生近万名,校内外专、兼职教师768人,校内专任教师353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校内专任教师的90.93%,目前生师比为9.84:1,达到优秀标准;现有教授41人,硕博士学位教师272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教学名师1人,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4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5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1人。教师在教育部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委员2人,在省级以上各类学会、协会、委员会担任职务近50人次。

目前,学校设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影像学院、 临床医学 院、医学技术学院、康复医学院、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19个专业(方向),有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 十二五 ”高校重点专业群3个;有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2个、省精品教材3本、省重点教材7本、“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13本、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优秀在线课程项目2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优秀典型案例”项目1项、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2个;培育了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4个;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548项,其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个、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4项。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淮海 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盐城市自然科学进步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15项。获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8项,其中5项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获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3项。升格以来,全校教师在全国期刊发表论文2739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655余篇, SCI论文 110多篇,主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00余本,拥有国家专利505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

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每年牵头组织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召开高层次研讨会,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引领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教育改革与实践。学校是全国康复治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单位和主席团单位、江苏省医药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和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卫生高职院校教学协作会牵头单位行列,凸显了学校在行业的影响力和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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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建康职业学院地址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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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电话0797-8361926联系电话。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属于一所区域知名高校,综合水平较为平均,在临床、口腔等专业方向具备一定优势。学院是2016年在赣州卫生学校基础上,创建的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医药健康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持“厚德精业”校训,弘扬“勤学慎思仁心笃行”校风,坚守90年前红军军医学校铸造的红医初心,传承赣州卫生学校4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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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一、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851-88409666、0851-88403666,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贵州省(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黄柿路3号、邮编为551400。二、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简介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一所以农业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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