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6 18:48:34 | 飞智网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按照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滨海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智慧南二街58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我院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000人(含退役军人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共计2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布。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要求,进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考核认定及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我院独立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及素质测试(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素质测试),由教务与科研处全面负责考务安排,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总成绩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需考生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考试的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素质成绩由考生所在高中学校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具体办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2月27日-3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以学院官网公布为主。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单独招生分类别按照考试人数的90%划定录取控制线,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试人数的90%划定录取控制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所报志愿不能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所报志愿只有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只能调剂到普通类专业进行录取;若所报志愿中既填报普通类专业也填报校企合作类专业,符合条件的优先调剂到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无法满足录取时,再调剂到校企合作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除外)进行录取;若所报志愿中只有校企合作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只能调剂到校企合作专业(除空中乘务外)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考生只在对应春季高考类别专业进行调剂。
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
3.空中乘务专业需具有我院合作方面试合格证且成绩达到要求方能录取。
4.除招收退役士兵专业外,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科低于70分不予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技能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6.免试入学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之间计划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申诉电话:0536-2931605 3089628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奖、贷、勤、助、补、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时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一般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完成;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将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828 传真:0536-3089628
监督电话:0536-3089100 邮编:261061
网址:https://www.sdcit.edu.cn/ Email:zjc@sdci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3250人,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第七条 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的链接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只可选报1所高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不能兼报,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2年1月5-7日需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70元/生,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80元/生,综合评价招生120元/生(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费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准考证查询及考试
1.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2022年2月22日起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查询准考证信息。
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及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素质测试、综合评价考试原则上采用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具体以省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4.考前准备:考生须在2022年2月23日前准备好考试相关的设备及物品。主要有: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或带有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纸张、签字笔等,下载好考试系统要求的浏览器等软件,保证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5.模拟测试:2022年2月24日-25日,学校开通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2022年2月28日-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2年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考前须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考试过程中不得间断、切换测试信号。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笔试分值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单独招生面向退役军人类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满分为7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75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情况赋分,占比60%。
素质测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卷面总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对线上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类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飞智网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对本人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通过电话0535-8609070向我校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和夏季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一章总则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
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
2023-04-29 06:23:01
2023-08-21 16:14:07
2023-04-29 00:46:10
2023-04-28 18:31:46
2023-08-27 20:13:41
2023-08-21 15:24:49